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写作 > 实习报告

大学毕业生实习报告

时间:2024-04-07 11:17:41
大学毕业生实习报告14篇

大学毕业生实习报告14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学毕业生实习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大学毕业生实习报告 篇1

在大学的学习生活中,实习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实习期间可以把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实际当中。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时候,能够更快更好的体会到理论的精髓所在,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区别。从而巩固自己所学的知识,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做到理论与实际的融会贯通。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的必修课,它不仅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还使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更好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

已经读了两年的大学然而自己对本专业的认识掌握的还是寥寥无几,对自己在学校学到的东西以及在今后走向工作岗位有何具体作用一知半解。对于本专业到底适合什么职业,能干那方面工作,将来前途如何等这些问题心里面一直很茫然。在满怀期待的心情下,带着这些问题我参加了这次参观实习。本次实习在带队老师的带领下我系60余名参加了这次工厂参观实习。我们实习目的地总共有两站站分别是xx有限公司,以及xx首钢集团公司。实习参观的时间虽短,我的收获却不小。下面我简要说一下我的参观过程及其中的`心得体会。

x月xx早上我们一行人乘车到了参观的第一站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是xx省第一家先改制后上市的股份制公司。

首先我们在领导的带领下,参观xx工业园的一个展厅,在领导的详细介绍下,我们了解了万华第一阶段的求生存,到第二阶段的再发展,到第三阶段的续辉煌,我们看到了一个企业是如何在冲破一切阻碍,开始不断发展,继而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的。xxx主要是一个化工公司,之前主打的主要是聚氨酯,之后拓展了自己的渠道,开始也生产一些其他的化学物质,通过对展厅的参观,我们还发现原来化学无处不在,从衣服到生活用品都离不开化学物质,展厅里有很多与其有关的东西,有平常用的箱子,床,椅子等等,还有防弹玻璃,而且航天业也离不开它。

第二天我们参观了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是由首钢总公司(出资40)同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1)、xx自动织机(出资25)、xx会社(出资4)共同组建的合资经营企业。我们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了首钢的工作车间,首先工作人员向我们简单介绍了首钢的一些企业性质,工作环境,而且一再向我们强掉,必须要注意安全,我们参观时走得是蓝色的安全通道,严格有序地进行参观。参观时,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了一些生产工序,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生产一个零件时,自动化的应用,利用机器手有序地将零件放到传送带上,然后传到工作人员处。整个过程十分有序,不需要人工参与,自动化程度很高。感触较深的是产量的记录,先在一块板上写着各机种的名称,然后标明最低产量和产量,继而调节生产的节奏,让我惊叹的是各机种下面都插着一些牌子,标明现在的产量,这个产量是与实际的产量框里的数目相一致,让人对产量一目了然,这里用到了我们所学的运筹学知识,让我们不只从课本上对运筹学有所了解,更让我们看到了运筹学在生产生活中的运用,我觉得受益匪浅。我们还去了仓库,之前上物流课的时候一直有讲到仓储,今天一看就有了一个更清楚的认识,看到产品的摆放,仓储。最后环节我们还亲自参与了活动,有锻炼人灵活度的一个游戏,还有一个锻炼人细心度的,同学们也都挺积极,大家玩得都很愉快。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浅薄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感觉。经过短暂的参观实习使我获益不浅。第一,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无论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书面知识多么深厚,理论掌握的多么牢固,最重要的还是要联系操作联系生产实际,需要有一定的实践动手能力,操作能力,同时还需要有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样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第二,使我积累了一定的生产工作经验,认清了就业方向及就业特点;第三,通过这次生产实习,使自己认识到我自身的不足,争取在未来通过努力学习,是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提高,进一步完善自己提高自身素质;第四,通过这次生产实习,使我眼界得到了拓宽,学会了很多课本外的知识。希望以后还能有更多的生产实习机会,让我们更好地锻炼自己,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能力。

作为一名学生,我想学习的目的不在于通过结业考试,而是为了获取知识,获取工作技能,换句话说,在学校学习是为了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通过学习保证能够完成将来的工作,为社会作出贡献几天的实习期很快就过去了,美好的东西总是稍纵即失。在此,我要感谢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领导老师们,感谢你们这么多天的照顾和帮助。相信这次珍贵的实习经历会一直伴随着我以后的工作生活。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会通过这次实习,更加懂得知识和实践的积累,不断充实自己。

  大学毕业生实习报告 篇2

在即将过去的大学生活最后一个年头里,站在我面前的就是那个向往已久的工作,我的心已经飞到这里。我很高兴,也很兴奋。因为我终于可以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展现自我。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不知不觉我已经来到深圳有一个月了。在校园里生活了数十载,而社会与校园是不同的两个世界,也许我们不能完全立刻适应这激烈竞争的社会.但我们要学会逐步适应这个社会。我想我这一个月的时间算是我一个即将从大学毕业的学生过渡到工作岗位并迈向社会的第一步。

三月十四日式我实习正式开始的第一天。刚到**公司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新鲜和陌生的,渴望着认识,了解和汲取我所欠缺的东西。

一.**公司

**公司,多年从事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和政府多次联手建造经济适用房,有着丰富的施工经验以及雄厚技术力量。XX年公司开始转型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物流,仓储,高科技等多元化经营的大型投资控股企业集团。

一个新的公司将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我有幸成为的一分子,感到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对于公司而言这个时候涉及房地产行业是有挑战的,面对二oo六年和XX年上半年房地产行业的地价飞涨,遭遇面粉比面包贵的现象,由于大量资金注入到楼市使得楼价飞涨。到XX年下半年国家采取了从紧的货币政策:多次提高存款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从王石(拐点论)的抛出,到潘石屹的(百日巨变)以及最近任志强宣扬的要死也是银行先死的大炮论,都说明房地产行业即将进入一个冬天,并预示着XX年是房地产行业重新洗牌并改变格局的一年。所以对于公司将是最具有挑战的一年。对于面临同样的挑战的每一个员工来说,这使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会肩负一种力量,一种共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一起与公司度过困难时期的力量。

二.实习的内容

1. ……此处隐藏30259个字……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

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具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

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

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大学毕业生实习报告14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