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作协议书模板汇编9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作协议书9篇,欢迎大家分享。
合作协议书 篇1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______产品技术研发和销售,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投入资金______元,乙方投入______元。
2、甲方提供至少______个样品或相近产品,若没有样品可提供,则甲方需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详细的图纸图样,以作为开发依据。
3、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_______产品的开发项目。
4、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5、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三、合作相关事项约定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四、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______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五、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八、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年。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协议书 篇2甲方:xxxxxxx
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发展外贸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总则
1. 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以业务挂靠的形式作为格林伍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公司”)的外贸业务员,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外贸业务。
2. 乙方借助甲方提供的清关物流方面的设施、渠道和资源完成本协议范围内贸易业务的进出口清关、运输等活动。
3. 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双方形成劳动关系,而只限于本协议范围内的业务合作。
4. 双方应当遵守中俄两国相关的贸易、外汇、海关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规则,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外贸业务。
2. 乙方开展外贸业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在完成对应外贸业务并取得外贸收入后,按照相关财务规定结算。
3.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提成比例和付款时间向乙方分配应得的利润。
三、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商誉和利益,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按照双方约定工作程序对外开展业务。
2. 无论是乙方开发的业务还是甲方自有客户的外贸业务均通过甲方公司名义对外操作。
3. 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不得侵犯甲方及甲方公司其他业务人员的客户信息等。
4. 乙方按照外贸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进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商按时、按质交货。
5.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外贸业务的文件和单据。
四、 利润分配机制
1. 本条所称的利润是指根据外贸业务收入总额扣除供货货款以及其他应当扣除的成本费用支出的余额。
2. 甲乙双方同意并认可,按照乙方实际的业务利润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和分配时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双方其他约定
1.双方可根据每年度乙方实际的业务量和利润的变化,协商变更已经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
2. 乙方对外开展外贸业务过程中应使用甲方公司统一对外联系方式。
3.如因乙方开展业务与客户或有关供应商发生法律纠纷,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公司负责人及法律顾问如实报告情况并与客户和有关供应商沟通协调,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纠纷和损失。如乙方业务对 ……此处隐藏7952个字……/p>
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条、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50%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愿意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
第十二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等文件。
第十四条、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职责如下: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合伙人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全体合伙人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全体合伙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1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违约金,并承担补偿义务;逾期超过180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二十二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各合伙人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或修订相关规定,本协议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如果出现冲突、争议或者分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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