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用工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用工自查报告1为贯彻市政府《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对企业和市民的服务”的市政协建议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队伍待遇保障,切实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编外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和实施办法。
一、统一编外人员工资标准的目的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作为对外服务窗口,大力推行“预约、代办、、延时”等服务,普遍建立延时服务常态机制,中心工作人员长期处于窗口服务一线,工作强度和精神压力都很大。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有近500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一,且绝大部分没有薪酬增长机制。为保障窗口工作提速增效,应制定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统一工资标准,并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和适度增长机制。
二、统一编外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范围
本办法的实施范围,是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的编外人员,不包含临时用工(一年以内)、保安、保洁和社会化管理等外聘人员以及退休返聘人员。企业入驻人员可参照执行。
三、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编外人员的薪酬收入包含月工资和年度奖金。
(一)月工资
为体现工资待遇标准的合理性、公平性,综合考虑学历、工龄和岗位等因素,编外人员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双休日考勤补贴、保留工资等五个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为,研究生毕业2850元,本科毕业生265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2350元,中专及以下毕业生2150元。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薪级工资起薪点以入驻中心当月为界,入驻前后分别按30元/年、50元/年标准及对应的工龄,分段加总确定。20xx年1月1日起,薪级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编外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标准为50元。编外人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度,不增加薪级工资。
3、岗位津贴: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为300元/月,后勤及其他岗位人员的`岗位津贴为100元/月。
4、双休日考勤补贴:根据双休日上班考勤情况发放,每月不超过500元,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制定发放办法并实施。
5、保留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低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可调整到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高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高出的部分转为保留工资,并以每年增加的薪级工资逐年进行冲销,直到冲销完毕。
(二)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按本人本年度12月份月工资(扣除双休日考勤补贴)两倍的标准发放年度奖金。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实施。
用工自查报告2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20xx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20xx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 ……此处隐藏19769个字……干部职工,在业余时间抓好自学。
(二)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来,市政府办共提拔机关、直属单位科级干部21人次,平级交流任命科级干部28人次,都能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要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对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职,严格按照民主(或组织)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多年来,办公室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
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直属单位的科级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
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办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
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要求人事科把好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廉政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总之,在近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市政府办能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所任用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及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没有出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任用的科级干部全部经过党组民主研究、组织考核和任前公示等程序。
二、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受干部领导职数的限制,每年向市委推荐的处级后备干部名额有限,相当一部分能力强的干部无法得到提拔,多年正科的干部积压较多;
二是干部能上不能下,提拔上去的干部在工作中不胜任现职,只能平级交流;
三是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界定;
四是责任追究的机制不完善,责权不统一,责任追究的主客体和方式不明确,一旦出现失察失误,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
三、对选人用人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对后备干部的推荐力度,加强干部的流动性;
二是加大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要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
四是要制定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四、对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建议
存在用人不正之风,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要做到:
(一)要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推行公开推荐,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广泛性。
坚持拟任职务公告制,对岗位职务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和所需能力水平,提前一定时间予以公告,形成民主推荐氛围。实行代表推荐制,让各个层次的代表参与,扩大民主推荐范围。
二是推行公开考察,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群众性。
实行考察预告制,使考察工作在群众监督下健康开展。试行差额考察制,“一职双备”,为干部选用决策提供更为充分的比较性和选择性。实行考察结果反馈制,使民意在考察结论中得到准确体现。
三是推行公开选拔,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竞争性。
完善公选措施,认真研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实施具体政策意见,加强对各单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报批管理,从对象、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使制度建设日臻规范。
四是坚持任前公示,让群众公正地评判其是否具备胜任新职的条件和资格,对干部进行把关性监督;实行任中公示,将新提拔的从政行为及主要政绩公示于众,对干部进行跟踪性监督。实行任后公示,推行试用期制,建立政绩评价体系,对干部进行经常性监督。
五是推行公开表决,增强选任干部工作的真实性。
坚持人人发表意见,畅所欲言,思想亮明,意见讲透,晓以是非,陈以利弊。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按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形式对干部任免方案逐人进行表决。
(二)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要有量化的标准。
把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分解成若干要素,参照技术职称评定的“打分制”经验,制定出相应的干部考核细则,使考核指标符合实际,能够准确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业绩,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
二是要有准确的评价。
要系统地、全面地考察干部,客观、公正,采取科学的方式评价一名干部。要在干部所处的特定环境中去考察干部。对干部的功过是非,要联系客观环境进行具体分析。从干部的工作岗位出发,联系主观努力与客观环境的关系,个人作用与集体力量的关系,前绩与现绩的关系,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对干部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三是要有严明的责任。
严明考核纪律,对干部考核工作中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有意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核者的责任。
(三)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全程监督机制。
就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包括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进行全程监督,建立一整套系统的、完备的监督制度体系,使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全面纳入监督的视野。
二是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机制。
建立方便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体系,包括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免公示、实名举报反馈等制度。
三是建立和完善违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本着惩防并举的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查处机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提高监督的约束力,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