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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自查报告

时间:2024-04-23 13:50:13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1

  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xx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

为积极解决上述问题,公司计划对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通过债务转移方式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xx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针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前期整改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xx年2月27日、20xx年3月30日、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及重整进展的公告》、《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及重整进展的公告》、《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及重整进展的补充公告》、《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整改及重整进展的公告》。

目前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将在重整计划中通过债务转移等方式解决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重整进展详见本公告“二、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进展”。

二、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进展

法院已于20xx年2月1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控股及海航控股的10家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xx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主要子公司重整的公告》。重整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㈠ 法院于20xx年2月1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公告,公告内容为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

㈡ 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管理人于20xx年2月19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海航控股及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特就债权申报相关问题做出指引。

㈢ 20xx 年3月19日,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公开招募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战略投资者,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㈣ 海航控股重整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xx年4月12日上午9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xx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xx-032)。

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在管理人的指导下完成未履行完毕合同的梳理工作,管理人就拟继续履行合同报告法院。

三、风险提示

㈠ 公司20xx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xx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xx-044)。

㈡ 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㈢ 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XX年五月二十九日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2

XX年3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证监公司字(XX)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随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XX)48号)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XX)5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及相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根据通知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珠海中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自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本公司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对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后认为,公司在治理上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需要继续完善。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需要提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于XX年初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于成立时间不长,故运作经验有待积累,水平尚需提高。

(二)公司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需按照最新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制度进行增补完善。

(三)公司的激励机制不够。公司已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有进一步提高的必要,并应考虑引入股权激励机制,以充分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

(四)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创新不够。一直以来公司专注于主业的经营,为投资者带来稳健的回报,但作为上市公司,如何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仍需探索学习积极提高。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在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 ……此处隐藏16170个字……员和员工时,也必须以内部控制的执行结果为依据。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最终通过内部控制程序体现出来。内部控制活动是公司治理活动的具体化,没有控制活动,公司治理结构就成为空中楼阁。从另一方面来说,公司治理结构又影响着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效果。如果没有一个清晰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混乱,管理者就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和自利行为,千方百计地绕过企业的内部控制。缺乏足够的高层的支持,设计再好的内部控制也会失效。因此,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依赖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效果。

其次,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作用弱化区域。内部控制虽然是由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完成的'过程,但在实际执行时,内部控制点主要集中在管理层以下的财务会计系统和业务执行系统,主要控制程序还是被限定在CEO之下,而对于企业的高层即董事会与管理层的控制点较少,仅仅限于某些事情的高层授权,因此,内部控制存在高层控制弱作用域,仅凭内部控制并不能完全保证防止、发现并及时纠正重大的错误与舞弊的发生。对公司治理结构来说,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于实现公司控制权、所有权、监督权的制衡,其基本点侧重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责关系的制度安排,目的是为了避免经理层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于经理层之下的业务执行部门公司治理结构并不重视,因此,公司治理也存在基层治理弱作用域。如果公司的业务执行部门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地防止、发现舞弊并向董事会报告,经理层的错误决策就可能“畅通无阻”。从以上两者的弱作用域可以看出,必须同时考虑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寻求两者之间有效的链接方式。

(二)可能性分析

首先,从产生的基础上看,两者都是基于受托经济责任而产生的。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的所有者把企业委托给经理层经营,需要对其行为进行监督与激励,使其保障所有者的利益。同时,经理层也对企业的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有一定的责任,公司治理问题由此而产生。从另一方面看,企业的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经理层与下属部门之间又存在着多重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每个管理层面需要对上级负一定的经济责任,对下属的行为予以监督与激励,由此产生了内部控制问题。两者在产生上的同源性,意味着两者在实施时,在方式手段上可以相互借鉴。

其次,参与主体的重合性。经典的公司治理结构理论认为,公司治理机构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其中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债权人、经理层以下的职工等属于利益相关者,一般来说不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参与者。对于内部控制来说,内部控制的参与主体有董事会、经理层、以及经理层以下各级业务执行部门。其中经理层及其以下的执行部门是主要的参与者。董事会与经理层既参与公司治理的过程又参与内部控制的过程,是两者联系的桥梁。

再者,目标上的衔接性。公司治理结构追求公平和效率的目标。

在实现各利益主体利益均衡的基础上,增加股东的利益,其目标具有战略性。内部控制的目标,是运营的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法律规章的遵守。可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实现了运营的效率,提供了可靠的财务报告,保证遵守了国家的法律和公司的规章,才有可能保护股东利益,追求公平和效率的目标。因此,两者的目标是相互衔接的,这使得两者在运行时可以达到目标上的一致,而不至于会出现相互偏离的倾向。

三、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结合的途径

首先,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在实施的方式手段上的相互借鉴。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引入更多的程序性控制措施,形成高层决策人员之间的相互牵制和制衡,避免赋予单个高层人员过大的权力。尤其是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董事会成员不应任职于经理层,实现不相容职务分离,可以有效解决内部人员控制问题。在内部控制方面,改变以往以程序性控制为主的控制手段,引入相应的激励措施进入业务执行层,提高基层人员参与内部控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别是主动识别经理人员错误决策并及时报告董事会的能力。

其次,建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之间的三位一体风险管理监督机制。笔者认为,实现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有效结合,防范企业的风险,关键在于协调两者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由于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在企业中的特殊地位,通过规范三者组织构成以及协调关系,可以实现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结合。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8

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现将xx县分公司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

1、xx县分公司紧急召开了由班组长参加的专题会议,强调安全问题。并成立了由经理钟兰涛为组长,副经理张兆勇为副组长,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督察小组;公司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规划,有安排,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目标明确。

2、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及时召开员工大会,公司领导要求全体员工要高度重视特殊时期的通信保障工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严格执行市分公司的各项指令和要求,确保通信安全、畅通,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发生;车辆要加强安全管理,要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行驶,车辆停放要做到定点定位定时;对营业厅、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值班,严防各种人为因素的.破坏,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营业帐款要及时上交银行,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及安全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营业资金的安全;全体员工的手机24小时要开机,切实做好重要通信期间的保障工作,确保人身、设备、车辆、资金和卡的安全。

二、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确保重要设施、重点要害部位万无一失。

1、要对自办营业厅的安全防范,通过加大保安力量、增加巡逻频次等方式加强守护,确保营业厅消防设施、电视监控等技防设施的完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要坚决防止人员密集场所因突发事件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防止人为将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品带入营业场所或滞留在营业场所。

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办公楼要做到无人灯灭、微机、空调、电风扇等设备关闭电源。要严格检查用电是否超负荷、电线是否老化、电源插座是否串接、是否存在电线裸露、接电不规范等情况,坚决杜绝用电安全隐患,坚决消除违章用电、超负荷用电的现象。

3、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注意各方面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地点、时间、故障性质,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市公司值班人员汇报并及时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三、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领导亲自带领维护人员到各基站、营业厅检查地线、电源、空调的安全情况;铁塔、塔基和通信设备的防雷装置、接电装置的测试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护措施,检查各基站机房的门、窗防雨、防漏等情况,对重点部位逐一进行排查,做到心中有数、严格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当前的安全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我市移动通信的正常运营,为广大移动用户提供畅通、高效、优质的移动通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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