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自查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影子银行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影子银行自查报告1
所谓的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的中介体系。但是,影子银行也并不单指一种机构,也可以是指不计入信贷业务的银行或信托的理财产品。影子银行大多存在于外国的金融系统,美国更是拥有数以万计的影子银行,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美国的影子银行通过吸收大量银行贷款证券化而进行信用扩张,把传统的银行信贷关系转变证券化中的信贷关系,看上去不像传统银行但仅是行使传统银行的功能。因为我国绝大部分的信用中介机构都已纳入监管体系,并受到严格监管,所以我国大部分的投行,信托、保险公司基本不属于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区别于其他传统的商业银行有其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交易模式采用批发形式;第二,进行不透明的场外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很不完善;第三,杠杆率非常高,经常利用财务杠杆举债经营;第四,主体是金融中介机构,载体是金融创新工具,其充当了信用中介功能;第五,由于影子的负债不是存款,主要是采取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方式等来分散风险,存在监管套利的行为。
美国的住房按揭贷款的证券化是美国影子银行的利益来源,也是导致日后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这种住房按揭贷款融资来不仅降低了住房按揭者的融资成本,也让这种信贷扩张通过衍生工具全球化与平民化,成了系统性风险的新来源。
美国影子银行产生于20世纪60、70年代,欧美国家出现了存款机构的资金流失、信用收缩、赢利下降、银行倒闭等现象。为了应对这种信用危机,政府大开始规模放松金融部门的各种管制,促使激烈的市场竞争形成一股金融创新潮。各种金融产品、金融工具、金融组织及金融经营方式等层出不穷。随着美国金融管制放松,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影子银行也在这过程中逐渐形成。
近几年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今年年末的中央经济会议更是提出新常态的概念,中国经济面临的通缩压力加大,传统的商业银行资金面不断吃紧,企业面临的融资难的问题也会进一步恶化。这时候,中国影子银行反而起了很好的作用。影子银行体系作为一种跨越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新型金融运作方式,能够有促进实体经济和金融经济的发展,能够缓解企业资金的困难,同时影子银行开辟了多元化的居民和企业投资渠道,丰富居民和企业的投资渠道,以多特征、多层次、多方式的金融服务产品和衍生工具满足居民和企业的投资需求。
影子银行的大步伐进入金融市场,与传统商业银行抢占市场份额,加剧金融市场的竞争,客观上提高金融体系的运转效率,尤其是融资效率,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中小企业的巨大融资需求也促进了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
在与其他商业银行的斗争中,影子银行也在推动着传统的商业银行转型创新。由于历史原因以及长期的垄断地位,中国的传统商业银行目前在金融
市场仍占据主导地位,但银行的'不良资产已达近几年的新高,而且存款利率比较低,难以大幅度吸引存款,经济低迷以致计提坏账可能上升。为扭转困局,传统商业银行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既包括产品创新,也包括通道创新、机制创新,并且推出更多的高利率理财产品以吸引存款。
影子银行在短期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明显的,但是,凡事皆是双刃剑,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固然要重视,但其消极作用也不能置之不管。
中国的影子银行体系的负债业务脱离传统的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体系,以金融创新的方式以及高收益的各类理财产品获取市场化融资;但是它的资产并未实现市场化,而是以高风险的原始信贷方式抢占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这种长期斗争的后果就是信贷市场的高度竞争与无序扩张。高度竞争促使贷款价格的降低增加社会福利,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但是,无序扩张的后果就很严重了。影子银行的低利率贷款导致大量融资盘的诞生,最终会推动某些行业的泡沫、债务会滚雪球式发展,不良贷款大量增加,极其容易引爆金融危机,挫伤投资者的信心。
从国家层面来看,中国的影子银行不受监管,极其容易逃避宏观调控,导致资金流向高收益但是国家宏观调控不希望其泡沫化的经济领域,大量的资金流入会进一步加剧本已存在泡沫的行业泡沫化,加剧产能过剩,这种负面的系统性风险,不仅无法优化经济结构,反而使其恶化,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
影子银行的弊端分分钟可以秒杀中国经济,所以,有必要防控影子银行带来的风险,消除经济发展的隐患,促进经济和谐发展。为了更有效的掌握影子银行的信息,政府应该提高对影子银行系统的监管强度,尽量将其纳入金融监管体系 ,并要求各大私募或基金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能力报告和效内部治理、估值方法资料。同时可以借鉴美国的标准,要求私募基金,信托以及相关的基金向政府的监管机构上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限制风险,提高他们的运行成本。政府应该加强影子银行的信息披露,明确的监管主体,监督影子银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信息披露的激励和惩罚机制,保证监管机构的社会公信力,提高监管过程的透明度。
政府应该加强风险隔离,防止风险从影子银行传递到传统的商业银行以及防范道德风险,每年按照一定比列提取影子银行的一部分资产以应对其破产所产生的社会问题。
综上所述,影子银行所带来的风险如果防范得当,其能够激活市场活力,拉动投资需求,为推动我国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贡献一份力量。
影子银行自查报告2
近日,我行开展了担保公司相关业务自查工作。因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虽有部分银行功能,但不受监管或少受监管,所以,风险防范更不能松懈。为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有效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隐患,我行对有业务合作关系的担保机构及相关小企业贷款风险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针对以上文件要求,我行积极组织实施自查工作。认真的学习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小企业贷款风险排查的相关文件。了解我行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排查的内容及方法等。各个客户经理依照分管客户的名单对相应的担保公司及小企业进行逐一风险排查。
本次自查主要涉及以下两部分: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排查情况
我行目前合作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XXXX。该企业是XXXX共同发起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本次自查,我行查询了XX的申报材料。
在申报材料中,我行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担保公司的相关信息,包括公司治理状况、风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资本金到位情况、经营状况、与他行业务合作情况、资信情况等。在合作的过程中,XX均能及时存入相应的保证金,
对担保方式进行了分类。针对由担保公司担保的授信业务,我行客户经理查询档案,对所涉的客户基本信息、担保方式、贷款支付、贸易背景等方面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重点关注信贷准入政策是否得到执行、信用评级是否准确、授信条件是否严格落实、信贷资金监管是
否到位等方面。其三,客户经理对相关信贷客户进行贷后回访,了解企业真实贷款用途,还款能力及方式,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情况。同时,走访担保公司,了解担保公司资格的合规性、担保能力的充足性、不良情况等,确保风险的充分揭示。其四,客户经理查询客户银行流水及凭证,了解客户的还款来源。严密监视客户还贷来源是否涉及小贷公司、典当行、高利息的贷款等。一旦发生融资还贷行为将立即采取措施,对偶尔发生且经营运转正常的客户将给予风险警示,对频繁融资还贷的客户采取压降授信额度、缩减贷款甚至保全退出等措施,避免信贷资金受损。
本次自查主要涉及以下两部分:
二、与非银行融资机构的.业务往来
从担保公司我行主办的担保机构共XX户,为XX。XX是经XX市政府批准,由XX共同发起成立的担保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为XX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出资XX万元,占股XX%。依据通知要求,我行对XX担保公司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1)担保人信息真实,担保机构准入规范,评级为XX,真实反映客户情况,等级评定准确,资本金也已全部到位。
(2)在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前,与xx银行签署担保合作协议,其中涵盖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担保对象、担保的业务范围、担保的额度、担保风险保证金及其管理、相关业务操作程序等相关约定。
(3)XX担保公司的担保放大倍数未超过最高担保放大倍数,符合规定。
(4)XX担保公司的保证限额为XX亿,担保余额为XX万元;其担保的xx银行债权本息未超过保证限额。我行按季对担保机构代偿率进行监测。
(5)XX担保公司在我行开立了保证金账户并签署了《保证金质押合同》,缴存了相应的风险保证金。单笔业务保证金缴存比例未低于10%的要求。
从对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授信业务角度分析,我行非银行融资机构的授信业务仅包含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授信业务,无信贷客户与非银行融资机构的资金往来的现象发生。截至XX月XX日,我行由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的授信业务共涉及XX户,占比XX ,XX笔,金额总额为XX万元,其中XX担保公司共担保XX户,XX笔,其他均由其他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业务总体风险状况为正常。
通过自查,我行暂未发现任何不合规之处,以后我行将继续对按季对影子银行相关业务进行监测,坚持“隔离风险”、“疏堵结合”,切实防控风险。
影子银行自查报告3
我行在收到《中国银监会芜湖监管分局转发关于加强影子银行风险防控的通知》文件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我行进行了影子银行风险排查,并安排部署了我行员工的'自查工作,现将风险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风险排查情况
未发现我行与影子银行有任何业务往来,与我行合作的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xxxx担保有限公司、xxxx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我行无贷款业务,且我行无理财业务及信托业务,目前不存在影子银行的风险隐患。
二、风险自查情况
我行组织全行所有员工进行影子银行风险自查工作,未发现我行员工有参与社会融资、资金中介、私售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行按有关要求不与影子银行发生相关业务,以确保符合监管规定要求和有效防控风险;改进相关业务系统,严格执行既定风险限额和政策,杜绝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之间的利益让渡和风险转移等;规范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合作和最高额担保限额管理制度;同时我行将不定时的对我行业务进行风险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